政策|2023年1-6月飞灰资源化处置相关政策

01

《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设国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20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其中,全国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布局安排中,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五大区域中均提出以飞灰为主要特殊危险废物进行项目布局,拟安排项目数量为16个。


02

 工信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

2023年5月,为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工信部起草了《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

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和成套装备》入选“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技术。


03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其中,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置及资源化技术被列为重点推荐领域。


地方政策

01

贵州省《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以管促调、强化防治”工作方案》

2023年6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以管促调、强化防治”工作方案》,指出突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瓶颈。加快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等离子体熔融等技术落地,最大限度减少飞灰填埋量,到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比控制在5%左右。


02

上海市《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3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要推进重金属污泥、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无机类危险废物多途径的利用处置,加快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2025年,力争将生活垃圾焚烧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


03

湖北省《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中在主要任务第四条“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提出两点要求:

“1.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要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单一大宗类别危险废物。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要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冶炼废物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适用技术,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


04

湖北省《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3年5月,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主要任务第11条指出: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开展钢铁冶炼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推进集中处置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


05

福建省《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

2023年5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其中指出:现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存在结构性不平衡,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偏低。此外,综合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鼓励以产品可直接回用于原工艺的废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再生项目。


06

河北省《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3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河北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河北省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